
太享学平险
投保年龄:3-25周岁 保障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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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计划
保障内容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3-6岁 | 7-25岁 | 3-6岁 | 7-25岁 | 3-6岁 | 7-25岁 |
意外身故/残疾 | 3万
| 5万 | 10万 |
意外门诊医疗费用 | 1万 | 1.5万 | 2万 |
意外及疾病住院医疗 | 6万 | 8万 | 10万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万 | 5万 | 10万 |
年缴保费(元) | 100 | 80 | 130 | 100 | 180 | 150 |
保障利益
意外身故/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含烧烫伤),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其中:(1)身故:按照本项责任的保额给付保险金;(2)残疾: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给付保险金。
意外门诊医疗费用
1、等待期:0天
2、医院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3、赔付范围:社保内
4、赔付比例
(1)社保身份结算,免赔额0,赔付比例100%
(2)非社保身份结算,免赔额0,赔付比例70%
意外及疾病住院医疗
1、等待期:意外伤害0天,疾病90天
2、医院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3、赔付范围:社保内
4、赔付比例:免赔额0元
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赔付比例55%
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赔付比例65%
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赔付比例75%
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赔付比例85%
3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95%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列的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脑损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脊髓灰质炎等15项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生效时间
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起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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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基本信息]
本产品为学生幼儿意外健康险,报备文件编号为(太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61号-学 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3版)条款;太保(备案)[2009]N112号-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条款;(太保(备案)[2009]N111号-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太保财险)(备-疾病保险)【2016】(附) 033号-附加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2016版)条款。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该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上述区域。本产品由微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面向太保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
[产品介绍]
1、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
2、本产品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本产品受益人:法定。
4、本产品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生效起(本产品可指定生效日)。
5、本产品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门诊医疗、意外及疾病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保险金。
6、本产品责任免除:投保前需阅读保险条款,并务必阅读其中的责任免除部分,以下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详见条款。
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5)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猝死、食物中毒(选择投保集体食物中毒慰问金保险责任的不在此列)、高原反应、中暑、病毒和细菌感染(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
(7)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期间;
(11)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2)恐怖袭击。
7、如您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请在48小时内通过热线电话95500报案,我们将在接到您报案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指导并协助您办理理赔事宜。
[重要告知]
1、本产品仅承保3-25周岁(含),在合法成立的各类学校或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并在学,身体健康的学生幼儿。不承保对象:(1)过去1年内有发现健康检查异常(如血液、超声、影像检查、内镜、病理检查等);(2)或过去1年内有连续服药、住院或被要求进一步检查、手术或住院治疗情况。
2、本产品意外门诊医疗保障仅承担社保目录范围内的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结算的,每次意外伤害0元免赔,赔付比例100%;若被保险人未以社保身份结算的,每次意外伤害0元免赔,赔付比例70%。
3、首次投保的,本产品仅承担保单生效30日后初次罹患重大疾病的责任,仅赔付保单生效90天后初次罹患疾病所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或发生本产品约定的重大疾病无此限制。
4、本保险意外及疾病住院医疗保障仅承担社保目录范围内的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条款中的《住院医疗费用分级累进给付比例表》按比例赔付。若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结算的,每次事故0元免赔;若被保险人未以社保身份结算的,每次事故200元免赔。
5、本保险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限内限购一份。如在同一保险期限内购买一份以上,且出险时间为多份保险产品同时覆盖的保险期内的,保险人仅就多份保险产品中保险金最高的一份保险单进行保险理赔,不予重复理赔。
6、请详细阅读本保险《适用条款》,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同意且接受本产品条款的全部内容。
7、本产品重要告知未尽或争议事项,最终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8.被保险人承诺未向保险公司(包括我司)申请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或已投保但各类意外身故伤残责任的累计保额不超过500万元。以上承诺将构成我司决定是否予以承保或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对未如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可能影响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
[服务流程]
1、投保流程:在线投保--填写投保信息--核保通过并支付--查收保单。
2、本产品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务落地公司为浙江分公司。保单查询:1)投保成功后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您发送电子保单;2)投保完成30分钟后,可拨打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95500进行保单查询;3)进入太平洋保险官方网站(http://www.cpic.com.cn/),进行保单查询。
3、批改/退保:若您需要批改保单或退保,请投保人(仅限投保人)提供个人身份证件的扫描/拍照片,并填写客服发送的申请材料(需要投保人填写信息、签字确认后发送扫描/拍照件)后,我们在3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批改或退保申请。退保需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仅限投保人),保费将于办理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保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4、理赔流程:出险报案(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00)--专业理赔指引--递交索赔材料--案件审核处理--赔款到账。
[其他事项]
1、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非法泄漏或披露给未获得授权的第三方。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95500。
产品条款 -->请见现在投保
常见问题
Q:不上学的人可以投保吗?
A:不可以,本产品承保对象为3-25周岁(含),在合法成立的各类学校或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并在学,身体健康的学生幼儿。
Q:在学校外发生的意外或疾病在保障范围内吗?
A:学校内外发生的意外或疾病均在保障范围内。
Q:烧烫伤的治疗费用,能否赔付?
A:烧烫伤属于意外伤害,可以赔付。
Q:在保险期间出险了,但是保单到期后治疗还未结束,医疗费用还可以获得赔偿吗?
A:可以。保单到期后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其中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十五日止;住院治疗者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理赔服务
本保险产品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保险师客服热线400-186-8878协助办理,亦可通过太保财险客服电话95500进行报案理赔。
闪赔服务:
1、理赔模式:理赔金额1000元以下可支持无纸化闪赔
2、理赔流程:
(1)报案人自主报案(95500-1-3),获得报案号
(2)保司将报案信息同步保险师理赔专员,保险师理赔专员联系保险代理人
(3)保险师理赔专员指引报案人准备理赔材料及指导操作流程
(4)保险代理人上传理赔材料至“轻松理赔”(app--“我”--“订单服务”)
(5)保险师理赔专员协助完成理赔材料审核
(6)保司核定赔付金额
(7)理赔款到账
(8)理赔完成
3、理赔时效:
3个工作日(理赔金额1000元以下的闪赔,经核定进行赔付的,理赔时效自材料齐全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4、平台服务:
(1)1对1理赔
(2)协助收集理赔材料
(3)理赔材料初审
(4)全程跟进理赔结案信息及时反馈
5、理赔材料:待报案人报案后,由保险师理赔专员电话通知客户理赔所需的“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