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诚团险套餐(北京)2013-04-09 00:00浏览数:463次
产品特点: 1.一款可以打折销售的套餐,绝对物超所值; 2.每份意外医疗保额高达2万元,更加贴近市场需求; 3.可与附加重疾、附加津贴套餐组合,保障更完善。 产品形态:智诚(北京),代码PH091
投保规则: (一)投保对象、投保年龄: 1.投保对象:投保单位16—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在职员工;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工。 2.仅限承保一至五类职业的员工,职业类别以平安《2009版职业分类表》为准; 3.套餐费率仅适用于被保险平均年龄40周岁以下的团体,被保险人平均年龄超过40周岁的团体,必须报经核保人单独核价,且不得按照本套餐方式开展。 4.对平均年龄超过40周岁的续保业务,若上一年度赔付率低于50%的,续保时团体平均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但续保核保人逐单审核。 (二)投保人数 1.投保成员人数必须占团体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若投保企业的员工职业类别均为1-3类职业时,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8人;若投保企业有4类职业类别人员,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15人;若投保企业中有五类职业类别人员,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20人。 2.所有的被保险人必须记名投保。 (三)投保份数限制 1.一至二类职业的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投保份数最高3份,三至四类职业的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最高投保份数2份,五类职业的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最高投保份数1份; 2.可选计划最高投保份数2份; 3.每一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不得超过其税后日工资总额的80%(日工资=月工资/月工作日天数); 4.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参保员工分为不同层级进行投保,在投保时须注意以下规则:不同层级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投保份数可以不一致,但同一层级的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且投保份数应一致较低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较高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 上一篇: 畅行无忧套餐II-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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